关于第三期考评员资质认定网上报名的通知
路政局,运输管理局,各市属交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交通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交安全发〔2013〕79 号)要求和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充实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人才力量,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稳步推进,如期完成年度达标考评
工作任务,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拟于6 月组织开展第三期考评员认定工作,现就网上报名工作通
知如下:
一、考评员资格条件
根据《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考评员报名需满足以下条
件: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且从事交通运输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 年以上;
(二) 熟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三)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 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 周岁,身体健康。
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10 年以上,熟练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身体健康,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考评员认定委员会核准,可直接颁发考评
员资格证。
二、考评员专业类型
此次考评员认定专业类型分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三种。考评员资格最多只能申
请两种专业类型。
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客
运站等行业考评工作的人员请报考道路运输专业;拟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出租汽
车营运考评工作的人员请报考城市客运专业;拟从事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考评工作的人员请报考交通运输工
程建设专业。
三、网上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请登录“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jtw.gov.cn/z/dczx/,或百度搜索
“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点击“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图标,点击“考评员登
录”,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提交考评员认定申请。
请报名人员务必于2014 年5 月30 日(星期五)17 时前完成网上注册,5 月31 日起将停止注册。督
查中心将于6 月上旬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直接认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也必须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否则不予认定。
四、培训及考试安排
1.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于6 月中旬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培训结束后,申请人员须持《培训合格证》参加考评员考试,考试时间定于6 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
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请路政局、运输管理局将此通知转发至各公路分局、各城区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以及与贵单位有业务
往来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等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伟 联系电话:859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