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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18-11-24 返回列表

北 京 汽 车 维 修 行 业 协 会

北汽修协字【2012】4号

关于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保证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发出通知,3月份继续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并联合包括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在内的71家各地方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向全国汽车维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守法经营 诚信为本 尊重用户 规范服务 创建品牌

保证质量 公平竞争 文明生产 节能减排 绿色维修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根据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通知的要求,决定2012年3月份继续在全市汽车维修行业中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塑造北京汽车维修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维修企业优质修车、诚信服务水平。

现将活动的具体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12年1月10日正式实施。《规范》的实施,将引导维修企业提供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服务,将有助于强化行业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各会员单位要做好《规范》的现场宣传工作,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汽车用户充分认识《规范》实施的必要性,了解其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各会员单位在3月份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活动,并向广大汽车用户做出优质服务承诺,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

三、请各会员单位随时将开展活动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行业协会,协会将通过协会网站、杂志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倡议书附后)

联系人:王立忠 岳小钢

联系电话:67665191 67663981(传真)

 

2012年2月28日

 

为了保证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及各地方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向全国汽车维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守法经营 诚信为本 尊重用户 规范服务 创建品牌

保证质量 公平竞争 文明生产 节能减排 绿色维修

建议汽车维修企业做出如下承诺:

1、热情接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 用户至上”的观念,努力满足用户需要,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2、优质服务。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用户咨询,排除用户疑虑。

3、诚信为本。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收费合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5、杜绝假冒。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6、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7、保证质量。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纪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

8、文明生产。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9、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10、遵守《规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规范》要求,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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